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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長黃世銘,辦院不辦檢,院方點名反譏


陳鋕銘 陳銘峰 鄭世揚 三檢察官 脅迫關說 枉法不追訴 縱放殺人
院方指出 黃世銘不但不追究 還利用人事權予以調升 以報答圍勢之功

檢察總長黃世銘,在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「為子關說」事件傳出時,馬上下令檢方發動刑事偵查權,要追究蕭仰歸法官以及高院法官高明哲是否涉及刑責,但是,比起上述二法官更為嚴重的關說行為,發生在主任檢察官陳鋕銘身上,黃世銘總長不但不處分不追究,甚至,還利用總長掌握的人事權,將在九月一日讓陳鋕銘從「雲林主任檢察官」如願調回「台南」擔任「主任檢察官」!

院方有人很不客氣地指出,黃世銘總長會如此迥護與包庇陳鋕銘主任檢察官,主要是要「報答」陳鋕銘的人情,因為,陳鋕銘一直利用「檢改會召集人」的身份,作為黃世銘的「外圍」圍勢份子,為黃世銘的「升官」氛圍打拚,營造媒體聲勢(多年前就以檢改會之名,召集少數人,作成「評分第一名」之總長人選等等),因此,就算陳鋕銘有任何不法,黃世銘也要加以掩護,以為「報答」。


也因為這種為了「報答」以至「包庇」的聯想,讓院方不少人士認定,黃世銘總長專門「只打院方」,並刻意「縱容檢方」,也就是所謂的「辦院不辦檢」。

或許,就因為黃世銘總長在面對同樣是「關說惡行」時,表現的偏頗行為,確實太過明顯,就連檢方自己人的資深官員,都看不下去,有人甚至私下以「司法之恥」加以形容,他們咸認,法律人不可如此沒有是非。

陳鋕銘的關說惡行,除了檢方論壇上,已經披露多時的「車震」事件(在車上和立委柯建銘談案情)之外,還有他的親戚涉及車禍案件,他向台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「關說」之事。

陳誌銘 強烈要求 曾勁元 不要查辦

關說車禍事件,陳鋕銘辯稱,已經結案(緩起訴生效)才表示意見,但其說法並未獲得認同,網路上批評與質疑:「你說當時承辦檢察官緩起訴書已經生效」一詞,根本是唬弄之詞,關鍵在於,是否已經「送閱」、是否已經「公告」,這些內行人最清楚的重點,全都語焉不詳,要解釋就應該把具體細節說清楚、講明白,不要講一些空話。

其實,網路上的發言和質疑,並未掌握真正陳鋕銘的「關說痛處」,陳鋕銘最為嚴重且具體留下証據的是,他從台南地檢署多次發出電子信件,向士林的檢察官曾勁元「強力關說」涉及偽証的女子張瑋津(有詐欺前科、累犯),要求曾勁元檢察官放手,不要再辦下去!

陳鋕銘不只多次強烈向曾勁元檢察官要求不要辦張瑋津偽証罪,甚至,還向曾勁元檢察官「闡明」張瑋津不好惹。

最後,陳鋕銘見曾勁元屢勸不聽,乾脆出言恐嚇,直接了當「警告」曾勁元檢察官,如果再辦下去,他很替曾檢擔心,曾檢的太太及小孩,也會受到「牽扯」。

陳鋕銘見發信恐嚇承辦張瑋津的檢察官曾勁元還不肯罷休,甚至,進一步找上士林地檢署檢察長蔡清祥,要求蔡清祥將該案子移轉給別人承辦。

強力關說 留證據 非親非故 又為何

據了解,資深司法官員看過「陳鋕銘關說張瑋津」的信件內容之後,多表示陳鋕銘留下的電子信件証據,確實是會構成「妨害公務」罪。

因為,曾勁元檢察官是在承辦追究張瑋津偽証案,陳鋕銘出言恐嚇,是屬於刑法的「舉動犯」,只要有這種行為,就成立犯罪,不需要像一般恐嚇罪,還要當事人心生畏懼才算的實質犯。

據了解,曾勁元曾以此向監察院提出檢舉,但是,監察院裡面,陳鋕銘有台南監委錢林慧君為其「迥避」,該案最後不了了之。

有多位曾勁元檢察官的友人,鼓勵曾勁元檢察官將關說証據準備齊全,正式提出告訴,看看案子會不會被吃掉,或是壓下來?

不過,曾勁元的家人認為,他已經被「惡鬥」記過兩次,現在他們一家人只希望日子低調一點,平安簡單,不要去惹當權派。

曾勁元本人對於是否對陳鋕銘主任檢察官提出「關說」告訴(妨害公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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